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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标准及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2-06-10   点击次数:

为做好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生的面试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结合我省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生和条件:

1、符合国家规定的学历要求;

2、普通话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3、身体条件合格;

4、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5、思想品德素质良好。

二、面试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

2、坚持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整体性评价的原则;

4、坚持发展性评价的原则。

三、面试要求

1、具有一定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具有教师的职业道德与风范;

2、掌握本专业的理论和基础知识,掌握并能够运用现代教育理论进行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学缘结构和广博的文化知识;

3、能够正确理解、传授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运用得当,注意教书育人,教学效果良好;

4、能够运用计算机多媒体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组织教学活动;

5、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掌握本专业前沿知识;

6、具有高校教师的综合素质。

四、面试机构

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由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审查委员会)负责。省审查委员会由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负责组建,成员由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教育教学专家、相关专业教授或副教授等人组成。省审查委员会在各受委托高校设立校审查委员会组织该校面试工作;省审查委员会设立省级面试考点组织非受委托高校考生的面试工作。

1、审查委员会的职责:按照法定的权限、面试标准和办法,负责评议各学科组提交的考生是否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重点对考生的教育教学技能进行考察,向省教育厅提出评议意见。审查委员会根据专业下设学科组。

2、学科组的职责:通过说课、答辩等形式,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技能直接进行考察,做出评定结论,提交审查委员会审查。

五、面试环节、内容

(一)面试环节

考生参加面试,需依序进行三个环节,所要展示的内容包括:自我介绍、说课和答辩。

1、自我介绍主要观察考生的仪容、仪表、仪态,了解考生专业及工作经历等情况,考虑其是否适合做教师工作。

2、说课主要是考生结合所撰写教案,就本人对拟讲内容的处理及要采取的教法、手段等进行说明。主要考察考生对教学内容的处理、课堂教学的组织、教学手段的应用,以及教态和学生学习兴趣调动的能力等。通过听取考生对拟采用教学方式、方法及试讲内容的处理技巧等情况介绍,考察考生的思路是否清晰,是否熟悉教育教学基本规律,掌握基本的教育教学方法。

3、答辩主要是考察考生专业知识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养是否符合教师职业要求答辩题目在面试时由考生随机抽取,专家也可在面试现场随机提问。

(二)面试内容

1、面试项目

面试内容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说课;第二部分是答辩(包含通过面试全过程对其的评价)。面试具体考核项目如下:

说课部分:教学态度、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技能、教学效果。

答辩部分:仪表仪态、行为举止、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养。

2、评分要求

面试属于标准参照性考试的范畴,是考生是否达到高等学校教师水平的水平测试,是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的终结性考试。面试的满分值为100分,第一部分的面试内容占60分,第二部分的面试内容占40分。面试成绩共分为两个等次:60分至100分为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考试合格者应真正达到高等学校同专业的教师的知识能力水平和质量要求,所以,其面试标准集中反映在评分的合格线上。因此,要求学科专家在面试中要从定性和定量两方面综合评定考生的全面情况,把握评分的合格线。使面试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以保证及格者知识、能力的全面性,保证面试质量。

六、面试方法

1、面试采用学科组专家测评法。由各学科组专家对考生进行现场评价,给出测评成绩,报审查委员会批准。

2、各学科组在认真听取考生课堂教学的基础上,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测评表》中规定的内容、标准和分值,给出恰当的分数,并汇总面试结果。

3、各学科组除采用直接听课外,还可以采取现场提问考生、检查考生教学资料等多种方法进行面试。

七、面试程序

1、各高校对考生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审核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各受委托高校按要求将本校面试考点安排、本校审查委员会成员名单、各学科面组成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人数和具体面试方案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认定中心备案。

非受委托高校考生由省审查委员会统一组织远程网络面试。各高校要按要求将本校面试考点安排、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面试人数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中心备案。

3、在审查委员会的指导下,各学科组组织成员认真学习教师资格认定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掌握面试技能技巧,在封闭环境中拟定答辩题目,学科组长审查并汇总,由审查委员会审定后交学科组长统一保管。面试工作结束后,将答辩题目统一交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保存。

答辩题目应能体现本学科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要求。试题库容量应按每个考生可以有3个及以上答辩试题供选择的标准设计。答辩试题重复率应低于30%。考生从答辩题库中随机抽取3个答辩题目,任选2题进行答辩。

4、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面试,考生在面试场所要展示的内容包括:自我介绍、说课和答辩。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中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2分钟,说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5、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学科组成员在听取面试对象说课、答辩的基础上,依据评分标准,给出各单项分。学科组组长在综合学科组成员成绩评定结果的基础上,确定考生说课、答辩最终成绩,经小组2/3以上成员表决同意,作出评定结果。学科组长签署评价意见。

6、审查委员会对各学科组报送的面试结果进行审查。审查结果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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