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现将2019年度新乡 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望各单位按要求及时组织申报。
一、参评成果范围
1.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著作(以2020年第1版第1次印刷为准),公开期刊上发表 的哲学社会科学类文章,人民网、新华网、“学习强国"平台、光 明网、大河网、映象网等新闻网站理论频道刊发的理论文章,地市 级以上报纸发表的理论文章,县级(含县级)以上领导机关釆用的 价值较高的调研报告,获2020年度新乡市社科联调研课题结项一等 奖以上的成果。
2.我市(含驻新单位)社会科学工作者和实际工作部门的同志 有关社会科学的成果,凡具备参评条件的均可参评(外市人员不能 参评),与市外人员合作的著作或者文章,由外市作者担任第一主 编或第一作者的不能参评。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不能参评。
3.参评成果类型:专著、翻译论著、古籍整理、教科书、工具 书、普及读物、考古发掘报告、论文、调研报告、社科重点调研课题等。在境内用外文出版、发表的成果,论文需报全文的中文译文, 著作需报1万字以上重要观点摘要中文译文。
4.参评成果署名:著作类成果每项最多可署名7人,必须是主 编、副主编及前言或者后记中注明的主要撰稿人。期刊、报纸、调研报告类成果每项最多可署名5人,须以成果原件上的署名为准。
已获往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其新版本不再参评; 已获其他市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参评;论文集、新闻报道、文艺创 作成果不参评;未正式发表的社科规划项目成果不参评;作者个人 汇编以往公开发表文章出版的著作,按论文集对待,不能参评。
二、参评成果条件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着力提升社科研究原创能力,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 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不断推动我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在新时 代展现新作为,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巩固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申报成果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体现主体性、 原创性、前沿性,兼具专业性和可读性,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学 科建设意义重大;符合学术规范,学风严谨、文风朴实。
基础理论研究方面的成果,应在本研究领域有所创新;应用 研究方面的成果,应对研究解决我省、我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 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有所创见,特别是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决策有 较高的参考价值;古籍整理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在文献考订上 有所发现;教科书、工具书应吸收和反映学术界最新的研究成果, 对教学或科研有重要参考价值;普及读物应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 性和可读性,为广大读者所喜闻乐见;翻译论著不仅要看其译文质 量、出版后的效果,还要看其对学科建设的意义;被县级以上党政 机关采用的调研报告,要有采用机关的证明文件(盖章),或市厅 级领导2020年批示,并具体说明釆用后发挥的实际作用及获得的经 济、社会效益情况。
三、奖项设置、评奖标准及奖励办法
1.奖项设置
评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评奖标准
一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重大创新,对某一学科的发展做出 较大贡献,提出了新的重要观点或结论;对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有较大推动作用;对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 实问题有较大贡献,特别是对市委、市政府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 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二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创新,对某学科或某领域的发展做 出贡献,提出了新观点或新结论;对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推动 作用;能够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 应用价值。
三等奖。选题和内容能发展、完善原有理论或提出新的观点; 对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一定推动作用;对解决实际问题有一定参考价值;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3.奖励办法
对获奖成果颁发新乡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获奖证书。
四、初评和申报要求
各单位要对申报的成果进行初评,然后集体申报。初评应详 细审阅原作,确保申报成果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 取向,确保申报成果无学术剽窃和著作版权违规等问题,严格按照 申报条件推选出参评成果。
每位作者只能申报1项;集体项目、不是第一作者的,可另 报1项。集体项目的申报及署名排序,应得到主要作者的同意(申 报时请提供第一作者同意的书面证明)。不是以第一作者申报的, 以其他主编或者副主编申报的,必须提供第一作者自愿放弃申报的书面证明。除第一作者外,须在“主要参加者”栏中按顺序填写其 他作者(须以成果原件上的署名为准)。凡申报成果无原件以及申 报表上无单位意见和印章者,不予受理。
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申报。
相关资料,填写汇总表,于6月15日前报送至教务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cyprkyc@163.com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成果须单独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张贴个人申报表。档案袋内需提供:
各1份(不是以第一作者申报的还需提供第一作者自愿放弃申报的 书面证明,成果原件不退还),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需 科研部门盖章);
1份;
证明、领导批示、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3.单位申报时需提供:(1) 单位汇总简表1份(盖章);(2)个人申报表和单位汇总简表电子 文档;(3)申报成果的电子版。
教务科研处
2021年6月6日
关于开展2020年度新乡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pdf
2020年度新乡市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汇总表.xlsx